财务科职能介绍

作者: 广西海洋科学院(广西红树林研究中心)
发布于: 2024-09-14 09: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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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负责本院财务核算工作,并组织本院财政年度预、决算编制和各项财务收支计划;负责国有资产账务管理和政府采购计划管理;负责科研条件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,包括:

 

1、依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各项财政、税务法规制度规定进行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;

2、制定财务管理制度,建立规范的会计管理体系,依法理财,规范管理,服务科研;

3、贯彻执行国家各项财经法律、法规、政策,监督单位财务制度的实施,加强内部控制,抵制违反财经纪律和制度的行为,保证国家财产安全;

4、负责本院年度各项经费预算方案和财务收支计划的组织筹划、拟定、编制、审核等工作;

5、负责本院各项预算的执行监督、定期分析、督促整改等工作;

6、负责本院决算填报工作;

7、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预算绩效评价工作,公开绩效评价结果,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,督促整改工作;

8、负责管控本院经费使用和开支,管理和监督所需的各项资金,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从事一切业务活动,保证收入合乎标准,支出合乎手续;

9、负责本院各类月、季、年度会计、统计报表等相关会计资料的编制、汇总、上报工作,保证各项会计资料真实、准确,确保账表相符;

10、负责财务印章、保险柜、国库集中支付户、银行账户、银行支付操作密码和银行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;

11、负责财务档案建立工作。依照国家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建立健全会计档案,对已完结的会计资料进行整理、分类、立卷、装订、登记、归档,做到资料齐全、保密;

12、负责本院国有资产财务账日常管理工作,负责本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;

13、负责政府采购计划备案工作;负责政府采购标书上报、核对、招投标、验收、划款等一系列手续的审核办理工作;

14、负责本院基建和修缮项目立项、申报、实施、结算的审核及管理工作;

15、负责经济合同中合同金额、付款条件、付款周期等条款的审核工作;

16、负责科研条件资源的配置和管理工作;

17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 

联系人:郑思维

邮 箱:s.w.zheng@gxams.ac.cn

联系电话:0779-205522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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