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心应邀参加生态环境部“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”广西专题调研会议
为了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关于红树林生态保护的指示精神,研究红树林生态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规制度,生态环境部组织了全国性的专题调研,在广西的调研于2019年4月10-12日进行。
4月11日上午,生态环境部领导6人,广西生态环境厅、自治区人大法工委、林业局、海洋局、自然保护区及专家代表14人参加了调研座谈会议。我中心范航清博士应邀出席了会议。自然资源部侧重生态修复工程规划与实施;生态环境部侧重生态修复的监督与管理。针对监督管理问题,范航清博士在会议上发言建议:
(1)编制科学便捷的监测评价方法
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是立法和管理的依据。建议简化指标,编制科学便捷的监测评价方法,确保监测样地、监测队伍、监测经费的稳定,确保监测结果的可比性与结论的可信性。
(2)建立生态修复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
生态修复不是传统意义上的造林绿化和园林建设。由于建设工程资质准入制度的限制,生态环保专家很难在规划环节发挥参谋作用,于是不时出现“生态建设破坏生态”的现象。建议建立生态修复专家指导委员会制度,解决专家参与生态修复工作的制度性瓶颈。专家委员会在生态概念顶层规划、监测和生态符合性评估等方面为政府决策提供技术支撑。
(3)生态修复是高层次的经济建设
绿水青山要转化为金山银山除了严格的自然保护外,还需要技术与管理模式创新。应理清现有法规,减少冲突,制定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条例与财政政策,促进红树林合理利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生态建设投融资平台的建设。
撰稿:范航清